4月7日0-24时,辽宁省新增1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为沈阳市报告;新增36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其中沈阳市报告19例(含1例外省关联病例)、鞍山市报告3例、锦州市报告13例(均为外省关联病例)、葫芦岛市报告1例;新增10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其中沈阳市报告8例、大连市报告2例。治愈出院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30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9例。
截至4月7日24时,全省累计报告确诊病例例(含境外输入例),治愈出院例,死亡2例,在院治疗例(本土例、境外输入2例)。目前,尚有例(本土例、境外输入39例)无医院隔离观察治疗。
沈阳市报告1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19例本土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年4月7日0时至24时,我市新增1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系集中隔离点内例行核酸检测发现;新增19例本土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含1例外省关联病例),均系集中隔离点内例行核酸检测发现。市卫生健康委接到报告后,立即调派负压急救车第一时间将上述人员医院诊断治疗。目前,密切接触者和次级密切接触者排查管控,以及疫点终末消毒等各项防控措施正在有序推进。
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综合组
年4月8日
最新!新增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在沈行程轨迹
年4月7日0时至24时,我市新增1例本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现已转入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病情稳定。通过询问患者本人及家属,并结合相关部门大数据信息比对,形成确诊病例行程轨迹如下:
某某:现住址:沈阳市于洪区年丰园小区。
4月2日至4月6日,患者在集中隔离点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4月7日,接受集中隔离治疗。
温馨提示:现提醒在上述过程中与患者有过接触的市民,按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需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向所在社区或村委会登记备案,社区或村委会要第一时间向所在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持续跟踪反馈情况,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
2.要减少与他人接触,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14天内居家暂不要外出;
3.在此期间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时,请第一时间与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或佩戴口罩,前往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规范就诊,就医途中,请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全程佩戴口罩。
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综合组
年4月8日
锦州:13人核酸检测结果异常!
4月7日,锦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锦州市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
4月6日,按照省防指的统一安排部署,锦州接收了某央企驰援兄弟省份圆满完成紧急方舱建设任务的返辽人员77名,均由外省隔离场所闭环转运至锦州市集中隔离场所。在对其进行例行核酸检测中发现有13人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经锦州市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为阳性。下面将该批人员在锦的行程轨迹和隔离、检测、救治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4月5日20时,上述人员共77人乘坐两台大巴车,在当地公安机关车辆的保障下,严格采取闭环管理措施从外省出发,通过高速公路前往锦州市。
4月6日5时,上述人员抵达锦州市,在属地防指的监督下,按照规范操作流程直接进入集中隔离酒店进行医学观察。
4月6日白天,在对上述人员进行例行核酸检测中发现,部分人员核酸检测结果异常。随后,锦州市疾控中心进行了“双采双检”复核,4月7日1时复核结果显示有13人核酸检测结果阳性。
4月7日3时,13名阳性感染者按规范操作规程,经负压救护车闭环转运至辽宁省新冠肺炎集中救治锦州中心。4月7日7时,13人确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需要再次强调的是,该批返辽人员在来锦途中、进入集中隔离点进行医学观察、13名阳性感染者转运至辽宁省新冠肺炎集中救治锦州中心,全流程都严格执行封闭管理、环境消杀、安全转运等管控措施,无社会面接触,无社会面传播风险。请广大市民不必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的良好秩序。
除此情况外,年4月6日0时至24时,锦州市无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风险依然很大,需要广大市民响应号召,主动配合,严格按照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非必要不聚集,非必要不外出,非必要不邀请,做好自身防护,家中有来返锦人员要主动向社区报备。同时,在工作中发现,仍有部分大货车司机隐瞒行程、伪造相关凭证;有部分企业未落实“点对点”闭环货物接驳要求,将货车司机未闭环带离交通出入口;有部分经营业户不遵守扫码、测温、限流等疫情防控管理规定,等等。相关部门对上述行为已经进行了严肃处理。城市安全事关每一个人的安全和正常生活,希望广大市民严格自律,遵章守纪,勇于揭发举报相关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构建起疫情防控的坚固屏障。
来源:辽宁省卫健委、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综合组、锦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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