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0-24时,辽宁省新增1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为沈阳市报告;新增36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其中沈阳市报告19例(含1例外省关联病例)、鞍山市报告3例、锦州市报告13例(均为外省关联病例)、葫芦岛市报告1例;新增10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其中沈阳市报告8例、大连市报告2例。治愈出院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30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9例。
截至4月7日24时,全省累计报告确诊病例例(含境外输入例),治愈出院例,死亡2例,在院治疗例(本土例、境外输入2例)。目前,尚有例(本土例、境外输入39例)无医院隔离观察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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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本土新增1+19
均系集中隔离点内例行核酸检测发现
年4月7日0时至24时,我市新增1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系集中隔离点内例行核酸检测发现;新增19例本土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含1例外省关联病例),均系集中隔离点内例行核酸检测发现。市卫生健康委接到报告后,立即调派负压急救车第一时间将上述人员医院诊断治疗。目前,密切接触者和次级密切接触者排查管控,以及疫点终末消毒等各项防控措施正在有序推进。
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疫情防控综合组
年4月8日
新增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在沈行程轨迹
年4月7日0时至24时,我市新增1例本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现已转入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病情稳定。通过询问患者本人及家属,并结合相关部门大数据信息比对,形成确诊病例行程轨迹如下:
某某:现住址:沈阳市于洪区年丰园小区。
4月2日至4月6日,患者在集中隔离点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4月7日,接受集中隔离治疗。
温馨提示:现提醒在上述过程中与患者有过接触的市民,按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需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向所在社区或村委会登记备案,社区或村委会要第一时间向所在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持续跟踪反馈情况,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
2.要减少与他人接触,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14天内居家暂不要外出;
3.在此期间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时,请第一时间与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或佩戴口罩,前往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规范就诊,就医途中,请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全程佩戴口罩。
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疫情防控综合组
年4月8日
来源: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斗融媒
编辑:辽宁卫视新媒体运营部诗彤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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