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省教育系统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名单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年辽宁省教育系统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基层单位推荐、县(市)区审核、市教育局评选,现对6个辽宁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21名辽宁省优秀教师、8名辽宁省特级教师和3名辽宁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年8月21日至年8月27日。本公示发布后,如有不同意见,请电话或书面向市教育局人事科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否则不予受理。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保护反映人个人隐私。反映情况的书面意见请于8月27日前送达葫芦岛市教育局机关*委办公室(人事科)。
联系人:盖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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